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按重量计费明细

  • 传媒中国  
      为确保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计量结果更加准确可靠,贸易结算更加公平公正,自9月1日起,全市4个加气站、33支加气枪将进行统一更改,其计量结算单位由体积单位(立方米)变更为质量单位(千克)。
      由于加气机计量结算单位发生变化,相应的车用压缩天然气单价也将进行等值更改,但对消费者所加天然气的数量和支付的费用无任何影响。目前,我市车用压缩天然气最高单位为4.2元/立方米,我市加气站的标准密度为0.6804千克/立方米,则新计量单位的单价为(4.2元/立方米)÷(0.6804千克/立方米)=6.17元/千克。计量单位的改制对消费者所加天然气的数量和支付的费用无任何影响。
      据了解,目前全市有919辆出租车使用压缩天然气。全市加气枪计量单位改制工作将于本月底全部完成,由市计量所对加气机进行鉴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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