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上市需网上备案

  • 传媒中国  
      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自2014年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企业应当对产品信息主动进行网上备案,方便市民查询到相关信息。
      连日来,市食药监局采取举措,积极推进化妆品备案工作开展。按照相关要求,该局保化科监管人员近期主动与生产企业联系,上门开展政策宣传,强调备案的严肃性和必要性,要求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备案工作。同时,加大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频率,将备案工作列入检查内容,加强现场监督,督促企业定人按时按要求完成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工作。
     针对我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规模小,文职人员少等情况,组织企业人员参加省里举办的学习班,使企业备案人员熟悉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备案实施要求、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程序等,让企业熟练并有序开展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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