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添加AB水生产“毒豆芽”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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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生产的豆芽比较短、偏黄,而且根比较多,现在的豆芽又白又长还没有根,因为在泡豆芽的水里加入了药水。”家住南靖县山城镇的黄某如此供认道。因利益驱使,在豆芽生产过程中,黄某竟然非法添加AB水(含有6-苄基腺嘌呤成分),至案发时,他总共销售有毒有害豆芽18万余斤,非法获利18万余元。

9月1日,南靖县检察院依法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黄某提起公诉。

添加AB水生产毒豆芽

现年56岁的黄某,在南靖县县城从事豆芽生产销售生意已达十几年。之前他均采用传统工艺制造,生产周期长,且生产出来的豆芽根须多、芽身细,卖相较差。

2009年6月份的一天,黄某在漳州购买原材料绿豆时,销售人员向其介绍了一种让豆芽大卖的“好招”:如果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AB水及杀菌药水,豆芽不仅生长快,而且卖相好。

于是,黄某便按照对方介绍的“好招”生产豆芽,试用之后,豆芽果然生长迅速,且又大又白,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日均销售竟然高达300斤。

见销量不断攀升,为节约成本,2011年六七月份,黄某更是跳过中介,直接让生产厂家提供AB水。

共销售毒豆芽18万斤

2013年12月18日,公安机关在打击有毒有害食品专项行动中,从黄某的豆芽作坊内查获34瓶500毫升装的AB水,20桶添加了AB水生产的豆芽成品,37桶添加了AB水生产的豆芽半成品。

据调查,2011年11月5日至2013年12月18日间,黄某共生产、销售豆芽18.24万斤,价值合计18.24万元。其中,2013年12月18日,公安机关从现场查获成品豆芽2800斤,价值2800元。

南靖检察院认为,黄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添加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国家明令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的6-苄基腺嘌呤的AB水,并予以销售,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44条,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醒

如何分辨毒豆芽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11月4日出台的相关规定,禁止食品生产企业使用6-苄基腺嘌呤作为食品添加剂;卫生部也规定不得将其作为食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究竟6-苄基腺嘌呤有何危害呢?

据了解,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促进细胞分裂、果实生长、细胞增大、种子发芽等,如果长期食用含有该成分的食物,将对人体生理机能和内分泌系统造成损害,甚至诱发癌症,导致畸形、死亡。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自然生产的豆芽根须发育良好,且根须处细尖,颜色略泛黄,掐开时,气味清爽;而非法加工的豆芽大多白净无根、太粗太长,且含有些许异味或刺激性气味。还建议消费者买回豆芽后,要多次泡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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