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
- 传媒中国
省政府办日前印发《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年底前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
《方案》公布,闽江省级河长为张志南常务副省长,联系部门为省环保厅;敖江省级河长为陈冬副省长,联系部门为省住建厅。九龙江省级河长为陈荣凯副省长,联系部门为省水利厅。
闽江福州河段长分别为吴贤德副市长,联系部门福州市环保局;严可仕副市长,联系部门福州市水利局。敖江福州河段长为林瑞良副市长,联系部门福州市建委。
龙江由流域所经的设区市政府领导担任河长,由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确定县(市、区)、乡(镇、街道)河段长以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各级河长、河段长名单由各级政府发文明确,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
据悉,河长、河段长是包干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下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河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