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栓绳 爱犬吓坏路人
- 传媒中国
核心提示:炎热天气,许多市民选择傍晚到公园、广场纳凉,坐在广场边上吹着清凉的晚风本是件很惬意的事,但最近有市民反映,万达广场的金街晚上遛狗的人很多,大部分狗都没拴绳子到处乱跑,“我们这些怕狗的人只好躲得远远的。”不少市民表示,养狗可以增加爱犬人士的生活乐趣,但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也会影响他人的生活。
【现象】遛狗不栓绳子 爱犬随意乱跑
市民王阿姨反映,自从自从入夏,每天傍晚她都会带着3岁的孙子到万达广场的湖边纳凉,“湖边很凉快,小孩也多,挺热闹的。”但随着天气越来越热,来广场上遛狗的人越来越多,王阿姨都不敢带孙子去广场。
“那些遛狗的人都不给狗栓链子,狗到处乱跑,冷不丁就窜到背后把人吓一跳。”王阿姨说,孙子刚刚学会走路,本来还能在广场上走一小段路,但看到有些大狗比孩子长得还高,看着就害怕。
连日来,记者多次来到万达广场,晚上7点以后,广场南侧的湖边区域坐满了纳凉的市民,各品种的大狗小狗在空地上、人群中穿梭,几乎都没有拴狗链。由于遛狗时间集中,小狗扎堆,时常闹做一团,也因此吓得路人避而远之。
昨晚8时,记者粗略地数了一下,万达广场金街上有十多条狗,大部分都是小狗,也有好几条半人高的大狗。一条大狗往人身上嗅,引起了几个女孩的大声惊呼。
【调查】养狗隐患不少 多人不知禁令
“主人玩自己的,任由狗在广场上乱跑,有些狗见人还要上去嗅嗅,确实害怕的很。”市民陈先生说,眼下正是高温天,狗容易性情暴躁,所以他尽量都躲得远远的。记者走访中,发现多数市民看到体型较大的犬种,还是会躲得远远的。
据了解,2009年我市出台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出门遛狗时应当携带《犬类免疫证》,城市主要通道、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园等公共场所都禁止携带犬只出入等。但在昨日的走访中,不少市民对市区禁养大型犬的规定置若罔闻。
记者询问一位牵着大型犬的市民是否了解中心市区养犬的相关规定时,他不耐烦地表示:“很多人都养,为什么我不能养?”
【声音】外出管好宠物 呼吁文明养犬
在记者走访时,一条没拴绳的小狗凑到了记者的腿边,记者试图避开,狗的主人笑着说,“你别害怕,我家的狗乖的很,不会咬人的。”
“主人认为他们的狗很乖听话,但谁来保证狗就不惹事呢?”万达公寓的业主张先生说,如今,饲养宠物狗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然而狗咬人的事件频发。此外,他和家人在广场上闲逛时,常看到一些狗随地大小便,影响了广场的卫生环境。他认为,物业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离不开养犬者的积极配合,他们要自觉处理好养宠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天气炎热,宠物随时都有可能发飙。
“养宠物是个人爱好,原则上我们是不干涉的。但是,宠物主人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少市民表示,广场、公园作为公共活动场所,不能将宠物带入,影响市民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提醒】一般狗咬伤人 主人须负全责
“一般情况下,狗咬伤人,狗主人必须负全部责任。”对于此事,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陈小勇律师称,《侵权责任法规》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他表示,饲养大型狗潜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饲养人除了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犬类免疫证》外,还得定期到防疫站打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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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早已明令禁止宠物勿进公共场所
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明确要求: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携带《犬类免疫证》和犬牌,并遵守下列规定:戴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消除犬只排出的粪便和呕吐物;不得伤害他人;携犬乘坐电梯应避让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笼装、袋装。
禁止携带犬只出入下列场所及遛犬:城市主要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个人包租的除外);国家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及集会场所(犬类表演和犬类展览场所除外);医院、候车厅、候机室、商店、集贸市场、餐厅、酒楼、公园等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