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颁布“九个严禁” 监督双节公款消费
- 传媒中国
9月6日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茶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等;严禁公款吃喝玩乐……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九个严禁”。在中秋、国庆期间,海南省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还将派出暗访组对各企业执行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在海南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在中秋、国庆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中明确“九条禁止”: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茶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公款吃喝玩乐等;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及相关拜访活动;严禁单位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