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柜台玻璃砸伤获赔6500元

  • 传媒中国  
     日前,城厢凤凰山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了一起小孩被店内柜台玻璃砸伤的消费纠纷。
     前不久,郭女士带自己的小孩来到市区月塘居委会一家手机店消费。突然,店里的柜台玻璃砸下来,正好砸到小孩的脚,她急忙送孩子到市第一医院就诊。之后,又生气又心疼孩子的郭女士找商家理论,商家却完全没有积极处理的态度,这让她更加气愤。随即,她向凤凰山工商所反映此事。
     凤凰山工商所执法人员确认了该纠纷事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调解,商家除了承担该小孩已花费的3000元医疗费外,另外再赔偿给消费者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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