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男子非法集资跑路 涉及金额4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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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丰泽经侦大队民警在广州抓获非法集资的主犯王某。目前,王某已被丰泽经侦大队办理刑事强制措施。

据介绍,2013年1月,丰泽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市民报案称,位于泉州市区福华大厦的广州爱选装饰公司泉州分公司,以月息2%吸收公众资金后,下落不明。经调查,丰泽经侦大队发现该公司已在泉州非法集资400余万元,涉及100多人,受害人大部分为中老年妇女。

经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王某(男,40岁,湖北省荆州人)。昨日上午,侦查员得到消息,王某生病在广州某医院住院,丰泽经侦大队立即派出专案民警赶赴广州,抓获嫌疑人王某。

面对侦查员,王某对其组织人员在广州、泉州开展非法集资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其已身患尿毒症,病入膏肓。目前,王某已被丰泽经侦大队办理刑事强制措施,其交代集资来的钱大部分用于个人挥霍、赌博、治病。

警方提醒: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都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同样,有些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吸收公众资金,或者以投资、集资入股等名义吸收公众资金,但并不按规定分配利润,而是支付固定利息的同样属于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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