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司法 + 协会”联调联解效果明显

  • 传媒中国  
        今年初以来,仙游县司法局坚持“预防为主,排查在前,调解优先”的调解工作原则,将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了今年工作重点,携手县综治办、综治协会深入推行“司法+协会”联调联解模式,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充分发挥司法所、综治协会“第一线”调解的职能,发挥1+1>2的作用,有力促进“平安仙游”建设。
        据悉,“司法+协会”联调联解模式运作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综治平安协会为辅。司法行政部门除了直接参与、指导矛盾纠纷化解外,还负责举办调解员和综治协会会员业务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与综治平安协会的老同志沟通,主动帮助综治平安协会会员做好调解工作的各项工作,尤其是调解文书制作、法律条款运用等;综治平安协会则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等特点,深入群众,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发现纠纷苗头及时汇报,并主动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为各级调委会的调解出谋划策,促进案件妥善、快速调结。
        仙游县将鲤城街道、鲤南镇、赖店镇、榜头镇等4个乡镇作为“司法+协会”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建设单位,先行先试培育联调联解典型。鲤城街道建立“调解会诊室”,由聘请的心理咨询师“坐诊”,对那些在矛盾纠纷化解积案中因案件久拖不决而造成心理故障的当事人先行进行心理疏导后,再进行矛盾纠纷化解,突出劝和、劝合、劝孝;鲤南镇在玉田、西埔、平原、下楼等四个村建立“和为贵”调解工作室,各由1至2名专职调解员组成,专职调解员由村党组织择优筛选后,由镇调委会聘任,日常管理由村党支部负责,司法所负责业务指导、考核和组织业务培训,工资待遇由村财政列支。
        为促进“司法+协会”联调联解模式的有效运作,今年以来,该县综治、司法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司法+协会”工作的运行机制。据介绍,该县全面落实排查调处例会、随发随调、重点攻坚等制度,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按照“一发生即介入,边排查边调处、重在解决问题”的工作要求,组织联调联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解决突发、初发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激化前,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并合力针对突发性群体性纠纷、重大纠纷、复杂纠纷和久调未结的纠纷进行重点攻坚,逐件分析研究,制定调解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乡镇(街道)司法所利用人民调解网络平台,定期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情况,对重大矛盾纠纷随发随报,及时续报;而综治协会利用“横到边、纵到底”的优势,第一时间搜集和反馈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据该县司法局局长李良秋介绍,“司法+协会”矛盾纠纷联调联解模式,既缓解了基层司法调解人员不足的难题,也充分发挥了综治平安协会的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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